當地時間10月4日,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向伊朗民眾發(fā)表講話。
哈梅內伊表示,根據國際法,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權利保衛(wèi)自己的國家和人民不受外敵侵害。伊朗、巴勒斯坦、黎巴嫩、敘利亞、埃及、伊拉克、也門,這些國家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以色列)。沒有任何一條國際法和國際準則,不允許巴勒斯坦人民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他表示,如果敵人控制和占領了一個國家,還會前往另一個國家。地區(qū)國家應該進行防御,擺脫敵人的影響。
哈梅內伊還表示,伊朗近期針對以色列的軍事行動,是對以色列的“最小懲罰”。如果有必要的話,伊朗將在未來繼續(xù)進行此類行動。
當地時間10月4日,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在德黑蘭出席為遭以軍空襲身亡的黎巴嫩真主黨領導人納斯魯拉舉行的紀念儀式。(總臺記者 李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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