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南下行駛的K435列車上,27歲的谷鞏被兇手捅刺數(shù)刀,經(jīng)搶救無效后死亡。案發(fā)時間是5月4日晚。目前,犯罪嫌疑人賀振華已被鐵路警方刑事拘留。今年36歲的賀振華是重慶市長壽區(qū)人,相關裁判文書顯示他曾有吸毒史,且有過精神障礙,曾持刀刺傷過公司同事。多名接近衡山站工作人員的人士向澎湃新聞介紹,在車站安檢時,兇手應該是將刀具藏在下腹部位,當晚值班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因疏忽未能發(fā)現(xiàn)。知情人士稱,案發(fā)數(shù)日后,衡山站兩名站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被停職處理。(據(jù)5月12日澎湃新聞)
案發(fā)現(xiàn)場視頻截圖
我們看到,新聞報道中依然沒有官方權威的說法,所謂“刀具藏身下腹”,是“多名接近衡山站工作人員”向媒體透露的,再結合衡山站兩名站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被停職處理的信息,給出的一個不太明確的結論。
案件發(fā)生后,兇器是如何被帶上列車的,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焦點。因為按常規(guī),乘客進火車站都有安檢程序。既然有安檢這一關,那么就應該起到安檢的作用,以排除隱患保障乘客安全。其次,有媒體此前報道稱,兇器長達18厘米。另據(jù)媒體報道的一份匯報材料顯示:“乘警告知刀具為折疊刀,展開約15厘米,刃長不詳。”
大家關注刀刃的長度也是有原因的。根據(jù)規(guī)定,“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包括刀刃長度超過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剪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長度不超過60毫米的日用刀具,可以攜帶上車。”5月11日,鐵路熱線12306的工作人員曾回復媒體。
兇器的刃長到底是多少?被嫌犯攜帶上列車有無違反規(guī)定?如果刃長不超過60毫米,那么,是不是說明火車站安檢沒有問題?現(xiàn)在火車站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被處理,是不是表明刃長超過60毫米了呢?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的5月8日,紫牛新聞報道稱,鐵路方面一位工作人員稱,“不排除兇手是在正常通過安檢后,站外有人通過出口的鐵門把刀給他的。”
讓人疑惑的是,現(xiàn)在嫌犯已被刑拘,案情經(jīng)過也不特別復雜,怎么就這兩個關鍵問題,相關鐵路警方就一直沒有給出權威的說法,讓媒體不停地猜來猜去呢?是因為案情沒有最后調(diào)查清楚,需要保密,還是別的什么原因?如果是因為不便透露,據(jù)實說明也可以!
案件發(fā)生了,是誰的責任,就該誰承擔,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應對輿論如此模糊,只會不停地消耗社會關注度,對有關部門的形象也無益處。從目前來看,不少人認為有關方面不公布詳情,就是為了推脫責任。
今年“五一”期間,一女子乘坐高鐵時,因制止后座孩子撞擊自己的座椅靠背,遭對方家長辱罵和掌摑,女子對此進行了反擊。警方介入后認定構成“互毆”,并對雙方作出了處罰,一時引起輿論熱議。事后,成鐵公安處發(fā)布警情通報,對情況進行了詳細說明,公布了完整的現(xiàn)場視頻,是非曲直公眾就有了判斷的依據(jù)。
對公眾高度關注的案件,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依法依規(guī)公布相關信息,這樣,公眾知情了,才有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如果知情權得不到保障,那不就是各種說法滿天飛嗎?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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